官商勾結:開發商提供大額購房優惠行賄
來源:http://news.sohu.com/20140529/n400178114.shtml作者:北美購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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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與開放商聯系最為密切的除了消費者就是政府了,因為開放商需要從政府處購買土地或者經政府批準,所以這一交易過程無可避免的產生了官商利益糾纏,比如開放商低價供房行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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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買房貓膩多
提供大額購房優惠賄賂官員
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2013年透露,房地產開發領域出現一種新的行賄手段:通過提供大額購房優惠的形式賄賂相關官員。
“違約”賣房真行賄
東部某市一位紀檢干部介紹,一些官員和房地產商達成“默契”,官員預付十幾萬元定金購房,并約定5至10倍的違約金。房地產商故意違約將房子賣給他人,這名官員向法院起訴房地產商違約。經過法院判決,順利拿到上百萬元的“違約金”。
官員低價買房被判刑
2009年3月,浙江省蘭溪市糧食局原局長徐有芝,因“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買了房”,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低價買房算受賄司法有解釋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以低于市場價格購買或者以高于市場價格出售的方式買賣房屋、汽車等物品,與直接收受財物相比只是手法上有所不同,性質上都屬于權錢交易,可以認定為受賄;受賄數額按照交易時當地市場價格與實際支付價格的差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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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買房,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