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L1簽證的一些常見問題
來源:http://liuxue.yjbys.com/qianzheng/200857.html作者:北美購房網時間: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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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為世界經濟第一強國,每年都吸引著大批移民和訪問者。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下面來看看關于美國L1簽證的一些常見問題。
1、L1簽證申請步驟為何?
答:申請的步驟,是先在美成立注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必需在過去三年內有一年以上擔任經理以上的職位。海外的母公司必需賺錢有盈利,并且成立至少一年以上,總公司的規模需具備一定的員工人數。國外的母公司必需占有美國分公司51%以上的股權。申請L1簽證人員須具有管理的經驗,管理一個組織或部門。公司派遣人員持L1簽證,其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子女可以申請L2簽證赴美。
2、申請人是否一定要是公司的股東?
答:不是,L1的申請人不一定是中國母公司或美國公司的股東。法律上對L1申請人的最關鍵的要求是過去三年里至少有一年為中國母公司全職工作,和是否是股東無關。
3、我可以從L1B轉換到L1A嗎?
答:可以,條件是L1B受益人被升職到高層管理人員職位滿六個月,雇主可以提交一份新的I-129表格。不過L1A與L1B的要求不盡相同,要證明L1B受益人可以擔任L1A的職責需要準備充足的材料來證明。
4、旅游或商務簽證(B-1/2),是否可以替換L1簽證在美國經營管理公司?
答:從法律上來講是不可以的。因為旅游或商務簽證(B-1/2)的用途只是旅游或商務考察,不能在美國經營和管理公司。否則,會涉及到移民欺詐問題,這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另外,如果使用旅游或商務簽證(B-1/2) 頻繁出入美國或在美國長期停留,下次入境時都會有可能受到移民局盤問,懷疑在美國從事和旅游或商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甚至有可能拒絕入境并記錄在黑名單上。所以,還是要申請L1才能在美國經營和管理公司。
5、我們想在美國成立分公司,可不可以先申請L1,等簽證批下來了再成立公司呢?
答:不可以。移民局在審理L1的申請時,要看到美國的分公司已經具有基本規模了,包括公司成立,有辦公室及基本辦公設備等可以開始正式運作的雛形。因此,要先成立美國分公司,才可以提出L1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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