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假結婚證的風險
來源:http://www.bj.xinhuanet.com/fw/2014-09/10/c_1112426791.htm作者:北美購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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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騙購 今后買房可能被限
自2011年2月北京出臺限購令以來,很多外地人購房被限制,由此催生出諸如“假結婚”取得購房資質的非正當方式。
雖然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雙方結婚只是一個形式,實質上是為了方便劉先生購房而采取的規避限購令的行為,從法律意義上講,這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2013年北京市出臺的“新國五條”中明確規定:“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李松律師指出,京籍李女士多次以結婚、離婚的方式,幫助外地人騙取北京市購房資質,雖然其行為暫時還不能使其承擔法律上的責任,但是對日后她在京購房將產生直接影響,相關監管部門很有可能在一定時期內限制其購房。
如果中介公司通過辦理假的結婚證,來協助購房人騙取購房資質,則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相關責任人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假結婚購房 風險大隱患多
結合多年處理房產糾紛的經驗,李松律師認為,通過假結婚購房存在多重風險及隱患。 首先,如果雙方辦理的是真的結婚證,則購房行為發生在婚后,理論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對方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則實際購房人的利益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損失。
其次,我們國家《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由,如果結婚購房后,對方拒絕離婚,則實際購房人可能還要通過司法訴訟等方式才能達到目的,不僅浪費時間金錢,同時也會給當事人的生活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再者,如果雙方辦理的是假的結婚證,則很可能涉嫌觸犯刑事犯罪,一旦被查處,相關人員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將更加得不償失,追悔莫及。
李松律師同時呼吁相關主管部門加強監管,不要使某些人最終鉆過政策的空子,否則國家政策將形同一紙空文,毫無約束力。“雖然我國法律規定了結婚、離婚自由,但是對一定時間段內結婚、離婚次數進行適當的限制,或許能夠有效地抑制那些投機人的不軌行為。” J151
律師提醒
李松律師提示大家不要抱僥幸心理,企圖通過不正當的手段來規避國家的相關限購政策。一旦被發現,不僅過戶過不了,反而會給自己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可能陷入訴累之中。而作為出賣人來說,可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量將損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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